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法官徐婷婷承办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该案的原告系四川汉源县人,其中三名被告均系天津市的公司,因该案受理期间正值疫情严重时期,被告申请延期审理,故考虑到被告陈述的天津地区的疫情和减少人员流动情形,故承办法官徐婷婷决定延期审理该案。
2020年6月3日,该案顺利开庭,原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庭审。法官徐婷婷担任审判长和法官张义、人民陪审员黄先成组成合议庭,了解到原、被告均系外地来内江,为处理该纠纷均产生了交通和住宿费,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在征询原、被告的意愿后对原、被告双方分别做了调解工作。期间,原、被告对赔偿款数额争议巨大,法官锲而不舍,分别斡旋,原、被告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当事人对承办法官审判长徐婷婷、审判员张义和人民陪审员黄先成的努力表示了感谢,对法官的耐心表示了赞许。